Java 程式設計(二) :第八章 方法與方法庫產生 下一頁 |
第八章 方法與方法庫產生 8-1 物件方法
8-1-1 物件方法與類別方法 到目前為止,我們對物件的概念大多僅限於描述真實環境的應用,它使所描述的『事件』資料,具有主動處理能力。基本上,物件包含變數與方法兩種成員,『變數成員』描述真實環境的屬性,『方法成員』為存取變數成員的途徑。如果擴充方法成員,使用具有某一通用性的專屬功能(增強功能),也使變數成員成為區域性變數(削弱功能),又展開了物件的另一種運用。吾人可針對某些特殊運用發展出工具套件,並且可被引用產生另一個專屬工具,該物件工具則成為『物件方法庫』(Object Library),如圖 8-1 所示;本章就針對這方面的運用來加以說明。
圖 8-1 方法庫的演變 利用物件導向技巧所發展出來的方法庫(Method Library)可區分為下列兩大類: (1) 物件方法:利用類別描述技巧,包裝多個方法成員於某一類別內,而此類別必須經由 new 產生物件後,才可引用物件內的方法,該物件內的方法則稱為『物件方法』(Object method)。 (2) 類別方法:利用類別建構技巧,包裝多個方法於某一類別內。此類別可不用經由 new 產生物件,即可引用類別內方法,該類別內方法則稱之為『類別方法』(Class method)。 其實,類別方法就像靜態變數一樣,都是屬於靜態的(第 10 章說明)。宣告語法也類似,只要將 static 關鍵字加諸於方法名稱的前面即可。以下分別介紹這兩方法的產生與運用。 8-1-2 物件方法宣告與產生 將一些常用的程式整合於某一類別內,類別內每一方法成員,實現某一專屬功能的程式,讓其他類別(或物件)可以直接呼叫使用。這種做法很像傳統語言的『庫存函數』(Library),但 Java 物件方法必須經過 new 命令產生另一個物件實體,再引用物件內的方法成員。宣告語法如下:
如同一般類別的宣告語法,可以將類別宣告成私有性(private class)或公有性(public class),也可將方法成員宣告成私有性(private static)或公有性(public static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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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 程式設計(二) 含物件導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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