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《大般若經》諸法空相
粘添壽 撰
既然《心經》是《大般若經》的精隨,我們還是需要簡略了解《大般若經》相關概念之後,再來閱讀也許比較容易。《大般若經》裡最基礎的理念是「諸法空相」,欲了解諸法空相並不容易,我們由「空」開始一步一步介紹:
(1) 「空」是古梵文翻譯過來,採用最接近的名詞,很難完全表達其原意。它並非與「有」對立的「沒有」的意思,而是「有」與「沒有」,或是「存在」與「不存在」變化過程中,所顯示的現象。
(2) 佛教的基本教義是,無論有情世間(人、動物、植物 …)或器世間(房子、土地、山 … ),精神層面(興奮、悲傷 …)或物質層面(身體、脾、胃 … )都是由兩個以上的元素在因緣際會下所構成。譬如:人的色身是由地、水、風、火四元素所構成,地就是身體上的肉、骨頭,水就是流動血益、口水,風就是呼吸的空氣、火就是食物進入身體所產生的熱量。
(3) 每一元素也是由兩個以上的微元素所構成,微元素又由眾多的微微元素所構成,如此說來符合現代科學的物質波理論。
(4) 元素或微元素的「成(形成)、住(安住)、壞(敗壞)、空(消失)」在「因緣際會」下發生,其中「因」是過去所造的業識(善業或惡業),「緣」是當下所遭遇不可預測的緣分。以眾生色身為例,它是由地、水、風、火等四大結合而成,稱為「因緣生」,也會因四大離散而死亡,稱為「因緣滅」。除此之外,色身會隨某些元素發生因緣生或因緣滅產生各種疾病。不僅有形的物質如此,無形的精神層面,如:悲傷、快樂、興奮、、、也是如此。另一方面,一個人是否榮華富貴、低賤貧窮、幸福快樂、困阨潦倒、、等等,都可能是因緣生滅中變化。
(5) 每位眾生都保有一份「藏識」,記載著他無始以來累世(包含今生今世)所造的善業與惡業,每一筆紀錄都是果報的因,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,一因一報之後,該筆紀錄就消失。果報的「因」是由「藏識」內隨機抽出的業識,沒有一定順序,果報的「緣」也是隨機發生,這就是「無常」的基本觀念。
(6) 亦是,宇宙間的人、事、地、物都會隨因緣際會不停的變化,沒有一樣東西可以永遠保持不變、永遠存在、或永遠不存在,這就是「空」的涵義。「因」是眾生此世、前世、累前世、、所累績的眾多業障之一,「緣」是不可捉摸的時機,因此萬物變化是無法推論或捉摸的,即是「無常」。
(7) 以眾生為例,往生時在因緣際會下可能轉世為天、人、阿修羅、畜生、惡鬼、地獄,善業的因較多則轉世為三善道(前面三者)機會比較高,惡業較多則轉世為三惡道(後面三者)機會高一點,但也無法完全保證。
(8) 如果某人修持到理解因緣變化間的過程,觀察到存在與不存在之間的變化過程,表示他已證悟到「空」的境界。
(9) 「諸法」即是宇宙間所有的萬物萬象,即是「有情世間」、「器世間」、「物質層面」、「精神層面」的所有現象。
(10) 「諸法空相」即是:
** 世間萬物萬象沒有不變的。
** 世間萬物萬象沒有獨立存在的。
[備註一]
佛教大多以「無始」來敘述人、事、地、物的起源,無始表示沒有終止的意思。有開始就有結束,沒有開始就不會結束。眾生起於無始,就不會有所結束,只不過是換個方式在六道輪迴中不停的迴轉。成佛之後,雖不再落入六道輪迴中,但法身常在繼續菩渡眾生脫離苦海。
[備註二]
佛教以「器世間」來表示「有情世間」相對應沒有感情的物品(但不使用無情世間),如山河、大地、房屋、桌椅、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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